更新时间:2022.07.11
孩子抚养费不给的,有以下解决方法: 1、与对方协商; 2、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上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孩子抚养费不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可以从对方的财产中强制扣除,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将其财物进行抵扣。如果一方由于长期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
离婚女方不给探望孩子的,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
对方不让探望孩子不能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此为法定义务,不因其他因素而消除。对于不让探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
不给抚养费能探视孩子。支付抚养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和探望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不能因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而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不给抚养费也是可以依法探视孩子的。 抚养费与探视权没有必然联系。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不给抚养费也是可以依法探视孩子的。 抚养费与探视权没有必然联系。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