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其伤残津贴应随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时间予以调整,具体标准分别按统筹地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90%、80%相应增加。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
职工工伤致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由于工作死亡,那么该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按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相当于6个月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分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山东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0元、180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
根据《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对于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为: 1、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
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75元,二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65元,三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55元,四级伤残月人均增加24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
(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