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董事,又称执行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
股份有限公司对董事人数的要求是,最少为五人,最多为十九人。并且,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一般情况下,董事人数都是奇数,这是为了尽量避免出现表决平票的情况。董事会当中可以有职工董事,也可以不设职工董事,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设职工董事,则职工董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股份公司董事长的职权有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负责。需要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董事长是代表董事会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主要职权包括: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等。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有: 1、召集股东会会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要求如下: 1、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成立大会应当代表股份总数过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后方可举行。 2、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为五到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1、召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议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赔偿方案。; 6、制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
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