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
区别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方法: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轻的贪婪犯罪的,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严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内容上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
没收财产和罚金的区别包括。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
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很必要的生活费用,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
职务侵占并不会没收犯罪人的财产,但是犯罪人需要退赔相应的财产。换句话说,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并不会被没收个人财产,而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而这些罚金就应当收归国有。但是需要注意,犯罪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追缴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