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担保人被起诉后,要积极履行债务,再向债务人追偿。 通常,担保包括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如果是连带担保,出借人可以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来还款,谁比较容易执行,就选谁; 一般担保的话,则要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
做担保人需要承担风险具有有以下: 1、担保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欠债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时,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欠债人向债权人还清债务。 2、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
在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就是为房屋及房屋里面的设备设施等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如果租赁期间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以及房屋里面的财产有任何损失的,那么房东可以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将剩余的部分再返还给租客。除了上面的这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
个人承担的社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
借款人跑路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人,一般来说都是指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形。其中,一般保证之中,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也得通过诉讼
即使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这时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的,则可执行其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尽管债务人去世,其债务是不会灭失的。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债
社保个人承担比例如下: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6%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到10%,个人2%;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1%,个人0.2-0.5%;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
借条有担保人需要起诉的,要看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要么起诉债务人,要么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绝不能只起诉担保人;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起诉其中一,也可
在借条上写上担保条款,是民间借贷中常用设立债的担保的方式。当事人需要在借条上,写明如下信息: 1、担保人身份信息,最好能留下身份证号码和亲笔签名、盖章; 2、担保方式,可以选择抵押、质押或保证。如果是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来担保的,抵押权自登记时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导致货物损坏的,承运人无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1、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情况,是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 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货物本身的自然
可以向担保人要。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