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偿还了债务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1)如果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2)如果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找债
以下情况不用担责任: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对其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主合同变更免责;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或与第三人共同的不正当行为免除担保责任;超过保修期的,免责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无责: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转让债权或者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二是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但这种情况保证人仅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是债权
可以做担保人的情况为:担保人具有代表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明显的不良行为记录,有稳定的收入,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具有法定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资格等。
担保人无责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是担保人,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所需条件: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具有担保人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有下列情况的人不能做担保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担保人无效的情形有: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担保的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担保合同确认无效之后,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醉驾犯罪嫌疑人,在没有保证人、不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仍会危害社会的情况下,不能担保申请取保候审。醉驾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逃避责任、逃逸等。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根据司法机关对于案情条件的审核决定。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