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当事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撤销。对于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撤销,下列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撤销,下列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不可以。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判刑。但是,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没有关系的,刑事和解说明是双方就民事赔偿的部分达成协议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谅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减轻处罚但无法撤案。
关于刑事判决财产罚的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两项刑罚在没有履行到位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不属强制执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
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不能。 如果知道已经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的单位,是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非法行使的类型可以分为滥用、越权、违规等形式。刑事案件追究责任一般到个人,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自行辩护是指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