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退回补充侦查公安一定要送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关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定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补充侦查,它的次数是只能够以两次为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
不可以,除非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才可以,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法院是不能决定退回的那是违反诉讼程序的如果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
1、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并不是要批捕的意思,退回补充侦查和批捕是两回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要签移送起诉书。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
立案到审查调查是指案件从立案阶段,已经进入到审查调查的阶段,所适用的判断条件发生了改变。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15年5
检察院取保候审大概几天没有具体规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