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侵害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标准有: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取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
查询商标侵权: 1、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确定要查询的类别和类似的商品服务组; 2、在确定类似商品服务组的基础上进行相同的查询和近似的查询。除了查询拟使用的商标本身外,还需要查询近似查询的显著部分; 3、实所查询的近似商标的确切状态,最终确定是
商标侵权诉讼主体是有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这两个基本分类。权利主体是商标权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人通常又是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其实权利和责任一样,其享受或者承担也应当有一定的顺序。
侵犯商标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
商标被侵权后尚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民事赔偿,由相关部门进行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里是没有侵犯商标权罪的,如果侵犯商标构成假冒商标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