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当事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自然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对于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即可。经确认无效的,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结婚证的婚姻,若是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只能够起诉离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况下,没有结婚证就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无效婚姻时效的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以下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或利害相关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双方婚姻关系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后,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同时,如果在结婚时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但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时,无效事由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
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缔结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有重婚、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也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关系在以下情况下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受
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相关法律对有关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