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补办婚姻登记的其婚姻关系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补办就是具有溯及力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外与他人登记结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可撤销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
涉外离婚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
1、进行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通过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对财产分割等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申请宣告婚姻为无效婚姻 下列情形的的为无
解除婚姻关系的具体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就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
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
解除婚姻关系方式如下: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法律制度,一方向人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