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畴,所以需要监护人。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
精神病人是不具有监护权的。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监护能力,而为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由当事人先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权,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作为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并且精神病人本身也需要监护人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以下人员按顺序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
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精神病监护人不管,其他的监护人可以要求变更监护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也可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如果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设定也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 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畴,所以需要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