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精神病的监护人的责任是: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精神病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是要监护人的。若未丧失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监护人的。且监护人的职责如下: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对于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首先一般是配偶,然后才是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或有关部门。
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患者都有监护人。 1.未成年的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是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赔偿损失。精神病人监护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依照顺序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权利有:代替被监护人实施与其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和追认权。义务有: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教育和保护;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当精神病人被认定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是不具有监护权的,因为监护人要求在对他人实施监护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那么在其意识正常时就是有监护权的,因为此时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
精神病患者都有监护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监护人。一般是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照顺序担任其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