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纪合同与间接委托合同的区别是:行纪合同的主体是有限的,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需要支付佣金代理人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支付也可以不支付。但是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
委托合同的特点如下: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5、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
居间合同的特征: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以及有偿性;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合同的客体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纪律合同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3、提供不同服务的活动方式。纪律合同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
委托合同的特点是: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互信为基础,以处理委托事务为标的,受托人要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事务,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委托合同有权随时终止,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给对方造成不可
特征: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纪律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特定当事人必须处理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纪律合同中,纪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为: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3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如下: 一、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 三、独立决定权不同。 四、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