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区分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主要是看是否是法定的限制义务。如果是法定的限制义务,那么则属于竞业禁止,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限制义务的,则属于竞业限制。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不是一个意思。两者有以下区别: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通常来说,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通常协议得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一般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所谓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
关于你说的这个竞业限制条款。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
竞业禁止义务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之法律责任的免除 竞业禁止这一制度所规范的法律关系,性质上为平等民事主体间的私法性关系,依据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即“由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法律意义不同。保密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义务;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没有约定就不需要履行这项义务; 第二,两者限制的行为不一样。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具体如下: 1、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性质不同:竞业禁止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与劳动者规定竞业限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