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无需履行。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法律上叫做混同。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债权人继承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财产、企业合并、营业的概括承受等。在企业合并场合,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
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下列三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
合同抗辩权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抗辩权的性质属于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是对原债权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法定其他特点。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对合同履行准备方面的损失进行处理,厘清双方责任即可。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交付货物、支付价款等; 2、对特殊物品,予以提示说明; 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 4、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