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结婚送的彩礼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对待。如果彩礼是在婚前赠与给女方的,就是女方个人财产。而如果明确表示彩礼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彩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后,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认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对女方和女方家人经济补偿的身份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特殊
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你们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的给付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之前。由此可见,男女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给付给女方家的彩礼,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属于女方父母或者女方个人所有。夫
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婚后彩礼,应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彩礼,只要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
彩礼在离婚时一般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彩礼一般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也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彩礼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
如果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给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是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后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约定彩礼只归女方所有。如果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属于女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夫妻双方虽然已办理结婚证且共同生活过,但如果婚前给付的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的规定,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所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