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未残疾的应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费用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都应当予以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死者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范围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海南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海南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来执行。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未残疾应赔偿遭因看病所需要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而产生减少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费用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都应当予以赔偿。
1、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这样规定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1)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2)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5)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
《民法典》规定合同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是: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