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实践中因劳动关系、工作年限等发生争议,影响社保关系建立、费用缴纳的,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将不买社保作为试用期不予录用的条件; 2、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 3、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想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沟通,说明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可以依法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给员工漏缴了社保,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还需要提供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起草的补交申请,写明原因,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发生工伤后主动辞职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由于是主动辞职,所以没有办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付工伤保险费。违反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因而,必须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工伤认定过期怎么办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后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才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限制。
工伤保险指的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救济和赔偿制度,即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嘱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劳动者或其遗嘱可以在符合法律
如果经怀孕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调岗;或者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女职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延长怀孕7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