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贷款展期抵押登记变更的相关规定为:因贷款展期而需要进行抵押权变更登记的,需要抵押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一年以内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为: 1、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通常来说,从合同依赖于主合同存在,具体阐述如下: 1.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2.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从而引发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情况是被允许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 1、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2、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附加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附加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附加合同,这是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的基本关系。附加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不动产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 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等原因致使相关法律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而变更登记是指对经初始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 2、结果不同,转移登记
1.主合同变更影响抵押效力。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务债权合同效力变更的,债务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其执行抵押物的协议效力一并变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保证主债权合同能够得到实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
主合同是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是: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担保合同一般都属于从合同。 主合同和子合同的区别如下: 1、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