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应届生实习期间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是学校将实习作为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实习的,在此期间学生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应届生本人为今后在单位工作目的而在该单位工作实习的,则视为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
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属于实习单位的职工或雇工,与实习单位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没有构成劳动关系; 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按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处理而是应当依据民事伤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去处理。
可以。职工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除醉酒、故意犯罪、吸毒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构成工伤。此时应届生与用人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所以不能算作工伤,但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
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能算作工伤。应届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应届生也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校学生实习时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实习行为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学生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法索取人身损害赔偿。
在校学生在实习时受伤,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会发生工伤;只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会发生工伤,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等情形的,就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