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等法条,规定如果债务人以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行使其撤销权。
范围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有: 1、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不设定,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视为不转让,财产转让的行为视为不转让; 2、一旦取消相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无权代理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要求是: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行使要求是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撤回其对无权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
表见代理是否有代理权,要分情况: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享有费用
撤销权行使后的效力是: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当事人依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补偿。对于合同被撤销事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被撤销而受到的损失等。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应当在自身债权范围内行使; 3、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通知对方的方式,例如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通知对方撤销赠与;或者诉讼、申请仲裁的方式,例如符合可撤销的情形的,行为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