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安全生产隐患有: 1、险情,危及安全生产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险情; 2、能量伤害,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3、泄漏,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4、职业病,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学校领导、
安全生产三大规程,是指国务院在1956年5月制定并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要件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安全事故“负报告职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包括施工方法和建筑高度等;3)施工期限,包括施工期的长短和季节、试车期的长短、保证期长短及责任范围;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及发生巨灾的可能性;5)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