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移送审查起诉必须要有强制措施,其理由在于嫌疑人被检察院认为是罪犯就会根据证据进行立案并且会限制嫌疑人的自由,而这种限制实际意义上就是采取了强制性的限制措施,哪怕是让当事人可以暂时自由的取保候审,也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
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
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
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
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
不移诉不逮捕,一般人民检察院不能审查起诉。因为只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才能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并不影响提起刑事诉讼,如果是公诉案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如果是自诉案件的,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
审查起诉的内容有: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2、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4、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5、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他内容。
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