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 1.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3.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等。 劳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属于劳动关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
劳务和劳动关系有七个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 (5)法律调整不同; (6)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特点是什么 1、劳动关
劳务派遣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补充用工形式。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以下基于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才可以。劳动仲裁适用下列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不受理劳务关系引起的纠纷,受理以下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可以。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
当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如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目前司法实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不支持终止劳动合同,而是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