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
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公安移送管辖后要重新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
我国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分为四级,分别是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可能会判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一审由高级人民法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
应这样确定刑事案件的管辖权:能够确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1、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2、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3、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1、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2、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3、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
1.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诉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