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的效力: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
1、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3
证人证言作为我国法定证据之一,具有证明力,但是证人证言必须经过当庭质证后,它的效力才能得到法院的采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些证据中其中就包括证人证言,但是证人证言必须具有真实性,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其可以作为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 (二)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证据一般要求是原物、原件;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证据要是真实的、依法收集的;证据的证明力要达到能使法官确信或确认。
一个证人证言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具有可塑性,具有主观性。证人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一般能如实地向司法机关陈述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如证人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道德品行和感知案件的环境都直接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证人除了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