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 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 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 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
最新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进行请假制度。 在无正当理由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 实施监外执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
明知是假的,按真品卖,符合诈骗罪的构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贩卖毒品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 1、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因此,如果行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无论涉及的毒品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