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强奸罪主要是删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区分基本刑和加重刑,基本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情节严重的,应处加重刑。
相比刑法修正案 (八),刑 (九)有六大变化。 变化一:更严厉惩治贪腐。对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修改,对贪污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并结合其他情节定罪量刑。同时,对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
2014年10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草案)》。 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草案公开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意见
自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就已明确将其列入刑事犯罪之中,对国家教育考试作弊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此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
刑法修正案(九)没有对渎职犯罪的修正。
刑法修正案九没有对累犯可不可以判缓刑作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对刑法第七十四条作出了修改,即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下面是修改后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刑法(八)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刑法(九)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中国的宪法一共经历了八次修改。分别在1975、1978、1982年对宪法进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即现行宪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正。最后一次的宪法修正是在2018年
我国自《宪法》制定并实施以来,对于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别是: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二、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