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诈骗是根据其诈骗的数额以及情节来定罪量刑的,具体判多久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判断,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关于刑事犯罪的量刑问题涉及的关系较为复杂,需要具体看适用刑罚、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累犯等情况,并最终由法院判决确定。
1、客体要件: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
行为人涉嫌贩毒证据不足的,如果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再次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满足下列要件,可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和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进行信用证诈骗的活动,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法律上对诈骗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认定单位合同欺诈应分别分析不同情况,主要有三种情况: 1、法人或者单位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者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所得属于法人或者单位的,属于单位合同诈骗; 2、法人或者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以法人或者单位名义在职务范围内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所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定罪量刑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数额
信用卡诈骗诈骗定罪的情形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
诈骗罪的重要认定是被害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意识,因此如果要认定电信诈骗罪不知情则是被害人对财产没有处分意识。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行为人借钱之后拒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是不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除非其在借钱之初即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主要区别是: 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伪造、变造除汇票、本票、支票以外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 2、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汇票、本票、支票,但手段可以是除伪造、变造以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