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个体户行政处罚的主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主体.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由此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的
行政机关遵循《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个体工商户作出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交不起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行政处罚作出的日期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
先去工商管理部门询问解决办法,个体商户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保护,去寻求帮助,肯定能妥善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
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合法的,该处罚决定无效,被处罚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确认该处罚行为无效。在处罚决定被确认为无效后,被处罚人不需要履行该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罚款执行方式如下: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不能当场收缴的罚款,由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