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机关:法、检;执行机关:公安机关;适用情形: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
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具有以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批准逮捕的机关一般是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等,都是让人民检察院来进行负责的。而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一般十让公安机关负责的。审判则是让人民法院来进行负责,但是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1、批准逮捕,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活动包括如下内容: (1)审查批捕的决定者是检察长或监察委员会。一般情况下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则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作出审查批捕决定的时间是7天到20天。对已被拘留嫌疑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人犯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刑事拘留和逮捕两者相比,逮捕要严重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刑事拘留后的变数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刑事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后续不一定会逮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