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解除禁令,允许其作为的行政活动。
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某一行政管理目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协商的方式,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必需经法制审核的情形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等。
罚金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而是《刑法》中的附加刑之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重新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包括: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重新立案作出行政
行政不作为可通过两种方法处理,具体如下: 1、依法向不作为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
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内下达,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告知后,如果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
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在行政诉讼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再申请复议。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若是对诉讼结果不满,可以再提起上诉,但不能去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