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行政处罚的申诉机关有以下几个: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才觉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可设置行政处罚的有以下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上述规定来看
不一样。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而这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但存在着监督与互相支持工作的关系。 (2)行政机关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而司法机关则主要由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构成。至于公安局的性质比较特殊,当其在依
属于。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显著轻微行政处罚一般是不会实施的,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该显著情况的情节并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情形。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会面临任何的实质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就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是属于治安法不予处罚条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相关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
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现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由行政机关在七日内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是能够中止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或者执行行政处罚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