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比例划分要区分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后者则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两个原则在责任比例的划分存在明显的不同。机动车之间,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结
交通事故无责赔偿是指交通事故中无责也要赔偿,包括以下情形: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都无责任,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
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含义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通常这种情况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责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首先与对方协商如何赔偿,如果可以协商,可以按照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最终决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固定现场致使责任无法划分,且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没有固定事故现场,致使事故责任无法划分,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对方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应推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因一方逃逸导致事故责任
交强险在下列责任限额内赔偿: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进行确认。《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责的,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那么无责的一方就需要赔偿。但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的,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责任承担。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