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厂生产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因为发生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构成要件就体现了公共安全所发生的大型活动。根据《刑法》第135条之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本罪是结果犯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才予以立案。 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是对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即致人死亡的,致多人重伤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即致人死亡的,致多人重伤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依据刑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行《刑法》中没有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只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处罚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工厂生产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判处刑罚,他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参加人员多、危险系数高、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因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