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关于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双方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担保人的有效期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如果借方票据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名,则为连带担保,连带担保的,可以把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
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三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二十年都没有主张,
借款担保人有有效期,一般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仍为3年,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欠条虽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但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是自最后一次索要欠款之日起算,三年之后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但债务人的主动还款仍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时间内有向债务人行使权利,诉讼时效也会随之中断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借条中担保人的写法: 1、首先要说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这是最重要的; 2、是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所有附属主债权的费用,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担保期限。担保人与债权人
公民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时效应当是根据债权人和担保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期限应当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