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有以下两种维权方式: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及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此事; 2、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
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同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的最长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当月规定的日期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为保障工资及时支付,有关法律规定,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发给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要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