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确定主债务履行期的办法: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对于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在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一般应可以推定其与借款人之间达成了借款合同关系的合意,并且实际履行了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租赁合同的,以租赁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以实际加工的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货款的,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务存在; (2)履行须为可能; (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 (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受领迟延,是指债
1、行政诉讼的本质和特点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审查和监督,该等审查是有限的审查,该等监督是有限的监督。概括地表示为法院主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首先和当事人明确诉讼的目的和后果:很多情况下,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应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则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决定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被告是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当事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且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则复议机关是被告。
遇到合同欺诈,首先,协商解决,什么事情都是能协商解决的,那是最好的,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解除、修改或者补充的; 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解除、修改或者补充的没有异议,达成一致的,那么,协商就完成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
租赁合同欺诈赔偿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1、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2、对由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