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批捕取保是否还会逮捕视情况而定。如果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当事人确有犯罪事实,则会逮捕;若没有,则不会逮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
不批捕一般是可以提起公诉的,在不批捕的情况之下不代表案件就不构成犯罪,在检察院认为没有批捕必要的情况之下也可以申请由法院来进行判决,但如果确实没有证据不批捕之后就必须要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不批捕后一般还可以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 出现如下情况不予批捕: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
1、可以。有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 2、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
不批准逮捕情形:涉案人员实际并不构成犯罪的。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情况,同时结合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行为人所犯的罪行进行衡量,发现不可能适用徒刑以上的刑罚的;涉案人员本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的。
批捕的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可以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不实施逮捕往往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
首先,逮捕的,肯定是要构成犯罪,但是构成犯罪,却不一定都要逮捕。这是因为,逮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逮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如果
批准逮捕后还有二个月的羁押期限,复杂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审查起诉时间为45天左右,需要补充侦查的,重新计算期限。因此最快三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可以起诉。
批捕与逮捕是两个概念,区别在于: 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