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会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便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损坏,造成严重后果,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3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刑事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责任追究:处三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关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1、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实施了以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行为; 2、行为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行为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