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
消防责任事故罪,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应予立案追诉。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四不放过原则是对
事故保全车是指为了保障将来判决的生效和避免财产损失采取的限制强制措施,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保全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程序,是保证法院判决顺利执行的重要基础。
交通事故保全车辆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交通事故全责指的是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全责的一方要赔偿另一方因此次交通事故而在人身和财产上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用工形式不是全日制的,而是小时计酬为主,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个小时。是对普通用工关系的一种补充。
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日均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的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同时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