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两者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书属于日常生活用语,一般是死者对自己死亡的交代和对后事的安排。一般而言,并无严格划分,在司法实践中二者可以通用。遗嘱具有不
立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能作为自书遗嘱,自己打印出来签字的遗嘱也是无效遗嘱。 写自书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例如以“遗嘱”为标题; 2、立遗嘱人身份,遗嘱的首部必须写清楚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东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即股东能做财务负责人。 生活中,因为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允许做财务负责人的。 严格来讲财务人员要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
伪造遗嘱是否可以判刑,视具体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伪造遗嘱一般都是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伪造遗嘱的,将会丧失继承权; 2、如果伪造遗嘱涉嫌诈骗罪的,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诈骗罪的而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
自书遗嘱并不存在有效期,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也就是被继承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换句话说,如果被继承人订立自书遗嘱后,如果其实施了与自书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应当视为其撤回了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嘱需要子女签字吗 遗嘱当然不需要子女签字。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既不需要签字确认遗嘱,更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在我国,遗嘱的法定类型就包括了: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口头遗嘱;4、打印遗嘱;5、录音
继承的方式有很多种,遗嘱继承是其中之一。一般来说,公证遗嘱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公证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所有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
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如下: 1、在前往公证处办理正式公证手续之前,立遗嘱人应当明确遗嘱内容,例如财产具体如何分配等。立遗嘱人也可以先写一份自书遗嘱,办理公证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这一份自书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2、由立遗嘱人本人前往公证处
办理房产的遗嘱公证流程如下: 1、遗嘱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一般情况下遗嘱人要亲自到公证处现场办理;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
关于房产分配的遗嘱公证流程如下: 1、由立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填写申请表;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机构在接到申请之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明确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