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侵害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我国《刑法》中对于量刑情节的相关规定包括:法定情节以及酌定情节;应当情节以及可以情节;从轻情节、从重情节以及加重情节和减轻情节。《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
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法定量刑情节有: 1、累犯; 2、自首; 3、立功; 4、刑事责任年龄; 5、防卫过当; 6、盲聋哑; 7、犯罪准备; 8、未遂终止; 9、主犯; 10、共犯; 11、胁迫共犯等。 刑法规定的一些行为量刑情节,不同的量刑情节可以在法定刑的上
缓刑的量刑标准是: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
酌定量刑的情节主要有: 1、犯罪手段,犯罪手段恶劣,量刑较重; 2、犯罪的时空和环境条件; 3、犯罪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从轻处罚; 7、犯罪人的一
酌定量刑情节一般有: 1、犯罪动机、犯罪目的、身份情况、前科情况; 2、犯罪对象、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地点、犯罪手段; 3、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等。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刑罚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虽然管制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
刑法规定贪污罪的量刑: 1、构成贪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罪数额达巨大、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