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7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
批准逮捕的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各自决定是否逮捕,而公安机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
批准逮捕的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第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第二,社会危险性较大,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第三,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犯罪、危害国家或公共社会安全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适用条件包括: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批准逮捕的时间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刑事诉讼中对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应当予以逮捕。所以,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应该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