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交通事故中对于死亡受害人的家属所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责任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包括死者抢救治疗时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是对这个问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死亡的。 如果是当场死亡,赔偿款分为如下几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费;如果是治疗后死亡,赔偿款增加如下几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其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责任人应当对其作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责任人一般应当就其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交通事故若致人死亡的,责任人应当按照《民法典》的以下规定进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对于已经承诺的死亡赔偿金不兑现的,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履行。《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一般会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