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是购房合同。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
欠物业费对买卖房屋没有关系。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房屋,是人建造的以供居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协议;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专属管辖,涉及权利确认、分割、相关关系时是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其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以下2个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
以下几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订立主体不适格的房屋买卖合同; 2、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合法或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2、目标:客体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客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主体是房屋。主要包括以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