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继承人与继承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对遗嘱人施加一些不正当的影响,或者在今后的继承纠纷中对遗嘱相关事项作出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表述,影响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故应将立遗嘱人的所有继承人排除在见证人以外。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但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未指定其他人为遗嘱执行人的前提下,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
遗嘱执行不需继承人确认,但是需要遗嘱执行人同意承担执行义务。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遗嘱违法的,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遗嘱继承人可以当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是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法律没有规定遗嘱见证人不得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被继承人指定的人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如果没有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不得拒绝。被指定的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经同意承担执行义务的,才是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应当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忠实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
继承法遗嘱执行人也指遗产管理人,是由继承人指定的,主要的职责有: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一般来讲是不可以的。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是: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
继承人的债务人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的债务人属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遗嘱见证人。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继承是:自然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生效后的执行方式: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执行即可,若没有指定的,则由遗嘱继承人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