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义中适用的犯罪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一切自然人,修正案的这一部分标志着受到轻度性侵害的男性/其他性别持有者将正常地受到法律保护。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认定: 1、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或者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在客体上,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权利; 3、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 4、在主体
强奸幼女,构成强奸罪的量刑处罚标准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判刑具体规定如下: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
涉嫌强奸罪判刑起点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具备下列条件的,能认定为强奸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构成该罪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强奸罪未遂属于减轻情节。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强奸罪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女性强奸男性不会构成强奸罪,但是会构成强制猥亵罪,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