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著作权保护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达个人风格的作品,依法享有获得声誉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作品财产权是作者自行使用作品并被他人使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
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 1、合作作者。 2、职务作品的作者。 3、演绎人。 4、汇编人。 5、受托人。 6、原件所有权人。 7、自传者。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复改的权利。 五)
著作权的客体有: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著作权的客体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继受著作权人如下: (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 (二)因合同而取得。 (三)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特殊权利主体。
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著作权的种类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即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